第三十四章 我不喜欢他[1/2页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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这是一个喧闹的城市,夜晚,有许许多多的行人聚集在这个市中心,道路两旁都是一些摆摊的小贩,他们大声吆喝着,仿佛在进行激烈的竞争。||只有一些卖发饰东西的女孩,羞涩的站在那些五彩斑斓的饰品旁边,看着从她身边走过的无数的行人,没有一个俯下身去挑选那些质量一般的,从批发市场里淘来的在以高价卖掉的饰品。她们也只能无奈的像个木头似的站在那里,一动也不动。直到她们远远看见城管的车子向他们驶来的时候,才慌慌张张眼疾手快的收好他们的东西拔腿就跑。然后你会看到那些城管从车上下来,前仆后继似的跑的上气不接下气,嘴里还一直喊着“喂,不许跑,都给我停下来”,直到跑不动的时候才不得不停下来,而那些落荒而逃的小商贩们也就可以停下来稍作休息,然后再进行着下一轮的比试。
霞山公寓?不错,小区里是有那么几座假山,假山下面是一池清澈的水,里面还依稀可以看到几颗长出来的水藻,把池子里的水渲染成淡淡的绿色,水里还有很多小金鱼游来游去。那水是顺着山顶往下流的,好像是瀑布一般,一缕缕的倾泻下来,微风吹过,把水吹成轻雾洒在脸上凉丝丝的。还有几道水流,缓缓往下冲,一不小心,撞到岩石上,水花四溅,如飞珠碎玉般晶莹剔透。
花园里,还有几个老年人手里拿着把扇子,坐在石椅上乘凉。
谢天华看着孟菲菲安全到家后才肯放心回家。
“喂,电话告诉一下!”孟菲菲刚走两步,好像似乎想到了什么事情一样,转过头来朝谢天华喊去。
分别留下了电话后,孟菲菲趁谢天华不注意,猛地在他的脸上亲了一下,然后转过身飞快的朝电梯走去。
等到谢天华反应过来之后,孟菲菲已经不见了身影,只留下了一个鲜红的唇印在谢天华的脸上。
他无奈的用手使劲的擦去那个口红印,大概是太用力了,把他的脸都弄疼了。
“今天吩咐你去医院看你姐姐,你去了吗?”贺美兰一边看着电视,一边磕着盘子里的瓜子。
“去了啊,一直呆到快吃晚饭了我才回来。”语颖盘起腿优雅的斜躺在客厅的沙发上看着那本时尚杂志,若无其事的说道。
她实在是伪装的太好了,就连贺美兰这样如此精明的人,也都拜倒在了她的手下,不能不承认,语颖的演技实在是太好了,不当演员真是可惜了,假如邀请她去拍戏,什么周迅啊,那都不是语颖的对手,一个个的都会成为语颖的手下败将。不愧是学习法律的,无论是面对正义还是邪恶,她都淡定自如,面不改色。
“我明天去看看语桐。”贺美兰突然破口而出。
“不用了,你忙你的,有我在就行了,说不定没什么事情,医生就准许她出院了。”语颖依旧随意的翻看着手中的那本时尚杂志。在帮助语桐的这件事情上,面对着火眼金睛的贺美兰,她似乎永远都保持着她那张万年也不会改变的淡定自如的脸,就算是坐在快要沉下去的泰坦尼克号的游轮上,她依然会面不改色的,甚至于会唱起:“让我们荡起双桨……”
语桐真的是佩服的五体投
第三十四章 我不喜欢他[1/2页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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