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三十一章:被劫持 一[1/2页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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凌霄慢慢放下了手,他觉得左肩的伤口正变得越来越疼痛,明明之前包扎好后已经没有太多的痛觉了。
他转眼,看到郑芷在地上捡起一物,定睛一看,是之前她转交给他的红梅丝帕。
什么时候掉出来的?
凌霄缓了缓自己的情绪,平静道:“可能是褪衣的时候掉出来了,还好没弄脏。”说着,他伸出手就想把丝帕拿回来。
郑芷并没有理会凌霄,而是想了想直接放入了自己的怀中。
凌霄觉得莫名其妙,不禁问道:“为何不还我?”
郑芷没有看凌霄,她看着远处的城墙说:“这是三小姐的私人物品,既然公子对三小姐无意,那还是不要再带在身上的好。”
凌霄愣了愣,“知道了,我以后不带在身边便是,给我吧。”
郑芷垂下了目光,“这条帕子不属于公子了,以后等公子寻到真正心爱的姑娘,其送的丝帕才是公子要好好保留的。这一条就不劳烦公子惦念着了。”
听闻此言,凌霄很诧异,而后心中升腾起了一股无名之火,她这话里有话的,莫非......
“你管的太多了吧?当初是你把这帕子给我,现在又要自说自话的想拿回去了?”凌霄在“你”字上加重了语气。
郑芷抬起头,她想趁此机会好好地和凌霄说清楚。一转眼,却看到从城门处驶来一辆马车,那车上的人看着很眼熟,是柏子仁!
郑芷想起她这一来一去都快要两个时辰没回去了,这柏子仁肯定等急了来找她了。
话说这柏子仁在胭脂铺刚付完账没多久,就被不知从哪来的一群莺莺燕燕给围住了。这些个姑娘不是问他哪款胭脂适合自己,就是要让他来鉴赏自己的妆容是不是赏心悦目的。柏子仁在被姑娘们的脂粉香气熏得打了十几个喷嚏后,终于点评完了最后一个姑娘的唇色。
当他刚伸出腿要迈出铺子的时候,突然被一个背影瘦小的人猛烈撞了一下,而后不知是谁大喊了一声“抓小偷”。柏子仁下意识摸了摸自己放钱袋的地方,已经空空如也。
他赶忙追了出去,说来也奇怪,那小偷竟然也没跑远,他就跟着追了一路。但是每到快要追上的时候,那小贼就会加快脚步,然后又把他不近不远的甩在后头。
追着追着,柏子仁开始觉得不对劲,他停下脚步打算放弃抓小贼,说起来他们柏府也不缺这点银子。
可是这个时候又来了一个老妇,穿着破洞的衣衫,旁边还跟了一个五六岁的娃娃。她哭天抢地的说那贼人偷了她们祖孙看病买药的钱,这些钱可是她们省吃俭用积攒了多年的所有家当。
柏子仁虽然有时有着读书人的酸腐,但其实性子里爱打抱不平,他崇敬那些有着江湖侠义的侠客。所以他二话不说就继续死追那贼人去了。
虽然最后那贼人还是逃走了,但是最终还是把银子拿了回来。当他看到那老妇拿回钱两时高兴的样子,他都觉得自己可以作那行侠仗义的少侠了。只是这种作少侠的喜悦在老妇很快就消失在人海,而他也发现已经很长时间没看到郑芷时逐渐消退。
当他找了好几家店铺,等了好几处茅房无果后,他开始紧张起来。他让驾车的小厮先回柏府去通知大哥,自己则驾着马车走过了街道和小巷,在城里他几乎都找了个遍,问的所有人似乎都没有再看到过郑芷。
天色越来越昏暗,他决定出城去碰碰运气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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