返回 夜之主 首页

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

第一百七十四章 主持公道[2/2页]

天才一秒记住本站地址:[乡村小说]https://m.xiangcun5.org最快更新!无广告!

    p;曹卉在边上帮衬道“不错,在他们钱货两清的时候,交易就算是彻底成了,无论是不是他丢的木莲花,都已经跟他没有关系了,这才是道理!我们讲道理,他却在那讲道德,我们需要顾及他的感受吗?没必要吧?”

    “你们,你们这是强取豪夺?”贺兰空气愤的眼睛通红。

    “你是想挨揍吧?说了让你滚,你怎么还留在这里?”金美儿怒喝一声,扬起巴掌,吓的贺兰空浑身打颤。

    “住手!”月时晴冷眉一挑“这件事情,我还就管了!”

    现在夏风疏已经离开,而且说了让他去参加武道海选,他也就没有那么多顾忌了。

    在以前,他是绝不会多管闲事的。

    也没有闲事可管。

    他以前,更多的精力都放在修炼上,除了竹园里少数的几人,很少与外人接触。

    所以,在青竹镇,认识他的人多,他不认识的人也多。

    毕竟,无需理会,不是么?

    孟休阳与几个兄弟对视了一眼,夏风疏的厉害,他们自然是知道的,此人乃是夏风疏的徒弟,也是他们不便招惹的人。

    在以前,各自相安无事,没什么交集还好说。

    若是真起了冲突,他们不认为自己能占到便宜。

    若是夏风疏一时冲动,将他们全都灭掉......

    想到这里,几人打了个冷颤。

    “呵呵,你想管啊,也行,没什么不行的,毕竟逍遥散人的面子,还是要给的。”孟休阳皮笑肉不笑的说道,言语之间,并没有将月时晴放在心上。

    月时晴皱了皱眉,他自然听的出来孟休阳言语之间的褒贬。

    “拿出刚才交易的木莲花,若真是木莲花,就还给这位大叔,强买强卖的生意,可做不得!”

    “何立书,还愣着干什么,逍遥散人的徒弟都发话了,你敢不听?快点把木莲花拿出来!”孟休阳吼了一句,吓的何立书身体一颤。

    苦也!!

    但他还是乖乖的将手伸到了袖子里,取出了木莲花。

    “果真是木莲花。”

    当木莲花一拿出来,就吸引了全部的目光,很快就有人辨认了出来。

    “既然是木莲花,那这位大叔就没有说谎,是你们威远药店的人想要讹下这株木莲花,应该将他还给这位大叔。”月时晴看了一眼,说道。

    “多谢,多谢,多谢月小公子!”贺兰空连忙感激的说道。

    看到这里,李纯也松了口气。

    他自然不希望将这株药材赔进去。

    孟休阳看着何立书手中的木莲花一怔,何立书不地道啊,这是想私吞么?

    他可不会相信,何立书会将这株药材收入药店!

    他的表情有些玩味。

    事后再好好算账!

    “拿来,给我看看!”

    陈少春并不认识木莲花,也不知道木莲花与水莲花的区别,但他可不会就这样将这株价值很大的药材恭敬的送出去,他直接从何立书手中抢过了木莲花,‘咔吧一下就给咬断了,在嘴里咀嚼了起来。

    “好苦,呕!”

    生的木莲花,味道相当怪异,嚼了几下,那奇怪的味道就让他作呕,下一刻就将木莲花吐了出来,然后手上的大半截,也扔在了地上。

    “好难吃,这肯定是水莲花,木莲花价值好几百金币呢,怎么可能难吃?水莲花价格低廉,难吃一些也就不奇怪了!”陈少春叫道。

    他这一口,直接将所有人惊呆了。

    就连孟休阳都没有想到这一点。

    贺兰空直接傻眼了,李纯也傻眼了,月时晴皱眉,看着那扔在地上的木莲花,以及呕吐物,直让他恶心。

    这样一搞,孟休阳直接断了念想,指着地上的那堆木莲花,连忙说道“你的木莲花,赶紧拿上滚蛋。”

    贺兰空泪眼汪汪,望着地上那堆不像样的呕吐物,以及半截木莲花,心里不是滋味。

    下一刻,他猛的抬起了头,双目猩红,嘶哑道“你们,赔我木莲花!!”

    “赔?赔你个巴子!”

    金美儿怒火噌的一下就上来了,一巴掌甩在他另一边脸上,霎时间,左边脸颊也肿了起来。

    “你们,欺人太甚!!”月时晴上前一步,猛然怒喝。

    “难道,这真是木莲花?”陈少春佯装无辜,好奇问道。

    “自然是木莲花,这株木莲花,足有三十年的药龄,居然就被你这样毁坏了!”贺兰空双目通红,怒视陈少春。

    “那你想怎么样吧!”陈少春无所谓的说道。

    “赔我,六百枚金币!”

    “你疯了啊!就这破玩意,你让我陪你六百枚金币,八个金币,爱要不要,还有,带上你的木莲花赶紧滚!”

    突然,陈少春面色阴冷的指着那散落一地的金币,以及那一堆木莲花残骸说道。

    贺兰空双目通红,满脸愤怒,怒瞪着陈少春。

    “还请月小公子为我主持公道。”

    贺兰空直接跪倒在月时晴面前,猛地磕下了头!

第一百七十四章 主持公道[2/2页]

『加入书签,方便阅读』

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