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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3.他们进京告御状[1/2页]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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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[第4章  京畿欢]

    第63节  他们进京告御状

    156、他们进京告御状

    他一讲完,一个学员马上说道:“我讲一点,我在地方做政法工作多年,我们大量的工作经历正好与您讲的相反,我们地方政府为了保稳定,为你们基层法院,是做了大量工作的。

    比如,一个伤害致死案件,受害方以死了人为由要求赔偿,双方达不成和解协议,应该由你们人民法院随案裁决吧,可是受害方抬尸体冲击相关部门,或者拦截国道、省道,不解决就把事情闹大。政府只做让他们去你们法院打官司的工作行吗?这样能解决问题、疏通交通吗?

    他们一方面根本不愿意到法院去打官司,另一方面法院没有受案立案,也不可能立即出面来接受这种案子。问题不可能不解决吧?

    我们政府为了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,只得快刀斩乱麻,必须在一两天内做通双方的工作,想尽办法让对方出钱,对方穷得打鬼没钱的,甚至由政府垫付,先把尸体处理了,把冲击政府、阻断国道的事了解了。

    政府以法只让他们去打官司的话,那我们不知道,现在会有多少地方乱成了一锅粥。

    下面政府做工作的难度太大,这么多人拦阻国道,围攻政府,我们能全部以法打击吗?能马上抓人吗?发生这样的大事,一般还不能打击,因为它会更加激化矛盾,可是这样一放纵,社会是和谐了,可政府也就没有威信了,人们也不相信你们法院了。

    老百姓也知道,有事只要闹大了反而才能快速解决,因而现在下面地方上的情况是,老百姓一有什么事都上访,不管大小事情都得闹,闹得越大越好解决。我们国家要建立有秩序社会和法制政府,真的还不知道要怎么办才好呢?

    在处理这些突发的民间案件,我们越是依法办理,就越是没有效力,也不能及时迅速解决问题,这样必然要被中央通报批评,中央五部委的那个通知决定,就一定会落实下来,这个地方的党政一把手和政法委书记,绝对成了死菜一碟。

    你说,让我们地方政府怎么办?太多的事情,其实不是我们政府的错,是我们国家的体制与民族性格的问题。”

    他们两人的观点形成了对立,一时也没有人说什么了。

    一个记者问:“请问一下,最高法是如何接待这些上访者的?”

    一个高法的官员说:“我们最高人民法院党委十分重视人民来访工作。在上访群众集中的幸福巷这里,设立了最高法接待站,专门组织了一支接待队伍,我们的工作就是倾听他们的诉求,尽一切办法协调解决他们来反映的问题。

    首先,我们对上访人进行领表登记,地点就放在接待站办公楼的一楼大厅里。2003年,根据形势发展,我们还在大厅按装了电子显示大屏幕。由工作人员对登记后的上访案件,与相关部门联系,然后将相关信息发到电子屏幕上。

    最高法指定地方法院办理的案子,都会公布在屏幕上。除了上访人的名字,案件号,高法将每一个受理案件发回地方办理,都将地方法院直接办理人的姓名和办公电话公布,让来京上访的民众可以现场打电话过去证实。

    我们进来时,看到那些人抬着头,盯着面前不断更新滚动的大屏幕,就是在查看他们来上访的案件,是不是已经落实了处理的渠道。

    其次,最高人民法院每年都对涉法上访户,集中进行‘老户甄别。 2005年我们共甄别出长年上访老户262个,每一个老上访户都被指定一名资深法官或审判员,将其全部卷宗调出来看一遍,理出每个人的上访理由,并审查卷宗,对照理由是否成立,不成立的也一条一条列出理由,最后结果交给合议庭评议。

    我们态度端正,工作严肃认真,审查的程序是非常严格的。去年底,我们共结案130个,其中6个案子被提了出来,启动了再审程序。

    我们对待这些上访者没有人格上的岐视与侮辱,能够给予的帮助,我们尽力给予帮助,我们这里尽力避免发生不愉快的事情。对那些不属于人民法院管辖受理的案件,我们也是能提供法律援助的就尽力提供,不能的也尽力做好解释。”

    党建部的张教授说:“上访村可以看成是群众诉求的‘温度计,来北京上访的人一旦多了起来,说明群众要求解决的问题也多了起来。在全国各地存在‘中梗阻现象。这种现象引起了我们党和国家的高度重视,出台了大量的工作办法与治理措施。

    近年来,在各种综合措施的作用下,上访村的规模已经在缩小。我一直在关注上访村的问题,我发现,今年在上访村进进出出的人数比去年少了一些。我采访了许多住户,也询问了几位老上访户,都得到了上访人数是少了的回答。

    来上访人数顶峰,大致出现在去年,也就是2005年。以后不再上升,据国家信访局的统计数据透露,今年,已登记来访的上访者总数是下降的。人民群众利益诉求表达是否畅通,在信访渠道可以直接体现出来。现在看来,人民权益得到了更多的保障。

    信访制度自新中国建国正式创立以来,一直是人民群众依法行使民主权利,管理国家事务,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,管理社会事务和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重要形式;是国家机关发扬社会主义民主,听取人民群众意见、建议和要求,接受人民群众监督的一个重要渠道。

    由于社会经济发展和阶层多样化,社会转型、改革中产生许多的问题,都通过不同渠道,汇集到信访部门,2003年,非典时期过去之后,封闭了一段时间的来京上访渠道,突然开闸泄洪,猛增的来访量,使有关信访部门应接不暇。

    上访村正是在那个时期形成了规模,最多时据说居住了几万人。

    2003年底,国家信访局局长周占顺同志指出,当年群众集体访、重复访和群众赴京访上升,幅度大、人数多、规模大、持续时间长,在一些地方和行业引起连锁反应。

    他同时指出,在群众信访特别是群众集体上访反映的问题中,80%以上有道理,或有一定实际困难和问题应予解决;80%以上是可以通过各级党委、政府的努力加以解决的;80%以上是基层应该解决也可以解决的问题。波动的上访信号,受到了党中央的高度重视。

    2005年5月1日,新的《信访条例》正式实施。国家信访局有关负责人称,信访渠道不够畅通,是信访工作的一个突出问题。畅通信访渠道是保护公民权利,加强党和政府同人民群众联系的重要措施。为此,新条例专门增加一章,规定了畅通信访渠道的内容。

    新《条例》实施一年来,信访总量多年持续攀升的势头,得到有效遏制,呈现出‘信访总量下降、集体上访下降、初信初访下降的态势,基本实现了‘畅通信访渠道、创新工作机制、强化工作责任、维护信访秩序的目的。

    我们应该看到随着法制社会、和谐社会的创立,现在的上访村规模已经在缩小,相信它一定会很快就成为一个历史现象的。”

    党建部的王教授发言道:“畅通诉求渠道,关键应该使诉求渠道多元化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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